宋伯南,大连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伯南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8、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五、辩护律师申诉控告权的理解与适用
新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根据该条规定,《诉讼规则》第 57条、第58条对辩护律师的申诉控告权作了具体规定。
1、申诉控告权的主体:辩护律师。
2、被申诉控告的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此处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从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监管等职责的人员。
3、申诉控告的事由: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具体包括《诉讼规则》第57条第1款规定的16种行为。
4、受理申诉控告的机关:向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辩护人的申诉或控告。
5、人民检察院的职责:纠正阻碍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
通过以上与律图一起了解了有关刑事辩护规则方面的内容,我们对于这方面的资料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刑事辩护规则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您想了解的法律资料,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起诉书如何送达辩护人
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
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5、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时间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对象
起诉书,亦称起诉状,是法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或者附带民事,其诉讼书状就叫刑事起诉状,也称刑事诉状。刑事起诉状限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诉讼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检察院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并且应当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刑事起诉书范本
被告人……
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