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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和强制执行?

123发布时间:2016年9月7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什么是执行和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对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或者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裁定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的这一行为,在民事诉讼法中称为执行。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由于执行是以强制措施为主要特征,因此执行又称为强制执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程序,叫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设定执行程序的目的是保证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如果没有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生效的法律文书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在乙未按照法院判决向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执行程序,但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执行以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如果不存在法定义务,或者虽然有法定义务,但义务人已经自觉履行了,都不发生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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