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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运政执法强制执行案裁定

123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日前,市运管部门首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经地方法院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使这起历时5个月的“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

  今年3月22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南陵县弋x镇村民张某,驾驶皖B6xxxx五菱面包车擅自从事非法营运,在芜南客运站被运管人员现场查获。3月26日,市运管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接到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罚,还带领80多岁的父亲等家人到市运管处吵闹,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经运管人员教育、劝离后,张某既没有在法定的3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缴纳罚款,运管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并督促其早日接受处罚,但张某始终不予理会。

  为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的高压态势,8月6日,市运管处依法向该处所在地法院鸠江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张某非法营运一案强制执行。由于此案系我市运管部门首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得到了区法院的高度重视,该院及时组成合议庭,对市运管处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认为运管部门对此案查明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作出了对张某行政处罚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近日,区法院将依法对张某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全部抵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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