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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提出上诉

123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已经正式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二中院”)日前对郭京毅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一审法院北京市二中院时被告知,郭京毅已正式提起上诉。至于上诉后其他相关的案件细节,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掌握。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郭京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接受请托人帮助其亲属免除学费,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有法学专家认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原则,类似郭京毅者一般都不会放弃上诉的机会,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郭京毅熟谙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在收到郭京毅的上诉状之后,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在立案后一个半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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