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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证据种类的有哪些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123发布时间:2021年3月19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Tags: 治安证据种类的有哪些,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宋伯南,大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治安证据种类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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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其他案件,从着手处理案件到最后的处理结果,这整个过程都要严格依据有效的证据来做出裁决。哪些治安证据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法律上对于这一点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因此只有在法律规定中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治安证据种类的有关知识。

一、治安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延伸到涉税工作中,税案证据按种类可分为:税务稽查底稿、询问笔录,以及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戡验和现场笔录;按照税案证据的属性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等。

这是指法律上规定证据来源表现形式的分类。根据新修定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中国《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相同。

二、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

1、警告

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性质的最轻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后果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告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三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外,对其他各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均可适用警告。

2、罚款

罚款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它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

罚款幅度,一般情况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对几种严厉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三种特殊的罚款幅度:

对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行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对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3、拘留

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它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

拘留只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以下人员一般不裁决或不执行拘留: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其他残疾人;正在患严重疾病或性病以外的传染病的,以及家庭有年迈老人、小孩或者严重病人、残疾人等确需被处罚人扶养、护理的人。

拘留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但对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原则,拘留期限可以超过15日。

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治安证据种类的有关知识。治安证据的种类在法律上有严格规定,这也确保了司法公平和公正。治安证据是处理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明确证据的种类,是每一位执法者所必须的。这也是法律对于案件处理的基本要求。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和治安证据有关的知识,可以咨询365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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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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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存在不同的证据都可以证明某一个案件事实,即都存在证明力,但为了保证司法公平和正义,避免出现冤假错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据一些规则采用证据;最佳证据规则就是针对书证而言的一种重要的规则,接下来,就为大家整理关于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

一、什么是最佳证据规则

所谓最佳证据规则,是指数个证据对某一特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有证明力,只能采用可能得到的最令人信服和最有说明力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制度。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限于书证,即对书证内容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方式是出示原件,副本、抄件、复印件都是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下的材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

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3.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

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

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二、运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1. 追求案件真实

最佳证据规则的意旨在于,防止欺诈和确保这类证据不会受到由于搜集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和复制上的不甚精确所造成的篡改或变动。

2. 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

基于文书证据的自然性质,其内容的真实性依赖于原始状态下的记载情况,如果在原始证据存在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形式的第二手证据,就可能因为证人记忆不准确或文件因欺诈目的被修改等而无法查明事实真相。

3. 排除不相关证据

最佳证据规则是一个严格的判断,包含容许性和排除性二方面的内容,即:所有最佳证据都是可采的;同时,所有证据,除非它是最佳证据,都是不可采的。出于真实性的考虑,文书必须提供原本,否则,在作出合理说明前,其他证据形式不可采,从而排除不相关的证据,有利审判的顺利进行。

4. 促使人们保存证据

最佳证据规则是保证文书证据形式真实性的一种绝佳的技术设置,由于这一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存和维护文书证据,避免了人们单纯的以主张或论述的形式将查明案件真实的压力推向审判机关,有利的推动和维护了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证明分担体系。

综上所述,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针对书证而采用的一种采用证据原则,最佳证据规则的内容可描述为原始文书应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并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运用最佳证据规则可以更好的追求案件事实,防止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排除不相关证据以及促使人们更好的保存证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铁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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