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伯南,大连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没有立即逃罪离开现场,而是在犯罪现场等待被捕,最后让司法机关毫无障碍地逮捕成功。因为犯罪嫌疑人被捕时没有多加反抗,但是也没有很主动,比如找公安机关自首,所以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这将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可能接受的处罚。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认定为自首,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已经东窗事发但是尚未被控制,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所以,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待在原地,其实属于消极行为,难以直接认定自首。
不过,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待在原地,因为属于自愿将自己受制于司法机关的控制,符合自动投案的本意,所以可以认为犯罪嫌疑人是自动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即犯罪嫌疑人待在犯罪现场被捕后,又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所以,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待在原地,并且被逮捕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还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在被依法起诉后,可以根据自首的表现,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的判决。如果依靠自身难以争取较轻判决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做罪轻辩护。
犯罪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获得从宽处罚,只是犯罪嫌疑人除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外,还能向那些机构或部门自首呢又或者说,犯罪嫌疑人要怎样做才算是自首呢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根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自首: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其所在单位;
城乡基层组织;
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只要犯罪嫌疑人自动向上述单位和人员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都算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怎样做才算自首
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自首:
1、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投案;
2、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事实上,按照的规定,犯罪分子自首的,能极大少判刑,至多甚至可以免除刑罚。要是涉嫌犯罪的,最好就自首,倘若心存顾虑的,也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后,再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