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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自首辩护词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发生自首认定解读

123发布时间:2023年2月8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Tags: 开设赌场罪自首辩护词包含哪些内容,交通事故发生自首认定解读

 宋伯南律师,大连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设赌场罪自首辩护词包含哪些内容

开设赌场罪自首辩护词包含哪些内容


一、开设赌场罪适用缓刑辩护词


结构写法


1、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辩护词范文


XXX一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人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蒋某近亲属委托,并征得蒋某同意,依法指派刘*林律师即本人担任被告人蒋某在一审诉讼阶段的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律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辩护人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行使辩护权不影响法院认定被告的认罪态度。


现结合前面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参考,是否采信,请说明理由:


一、主动恶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


二、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轻,其刑罚应低于其他被告。


三、先前没有犯罪前科,有改过自新的意愿,认罪态度较好。


四、请求宣告缓刑。


鉴于前面三点理由,加之蒋某的刑罚应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因此符合《刑法》宣告缓刑的规定,请求法院宣告缓刑。在宣告缓刑问题上,除了考虑以上理由,还请法官特别留意,蒋某目前已婚,有老婆、小孩,如果被执行实刑,极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同时,蒋某的母亲也十分担心自己的儿子,目前大家都对其母亲撒谎说蒋某目前已被法院“判了缓刑,人在外面,会很快回来”。


综上理由,请求对蒋某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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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自首认定解读

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等候,是否认定为自首


自首应满足“自动投案”以及“如实供述罪行”的条件。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后在现场等候只要满足自首的要件就可以认定为自首。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交通肇事后在现场等候是否认定为自首:


首先,《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解释》对构成“自动投案”规定了7种情形,《意见》在《解释》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四种构成“自动投案”的情形,并且鉴于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新的情形,还设置了一个兜底条款:即“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其次,《意见》对交通肇事案应认定为“自首”的情形作了两种特别规定:一是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二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上述第一种情形是《意见》对交通肇事案应认定为自首所作出的特别规定。第二种情形是针对交通肇事逃逸后认定自首而作出的特别规定,目的在于鼓励犯罪嫌疑人逃逸后自动投案,对这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应认定为自首,只是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量刑,但对认定其自首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也就是说,交通肇事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实施了“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就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果没有实施上述行为,或者缺少上述行为之一的,但又符合《解释》和《意见》中规定的其他应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的,也应认定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亦应认定为自首。即:交通肇事案除了适用特别规定为自首的情形外,也还应与其他犯罪案件一样同等适用其他关于“自动投案”的一般情形。


最后,“自动投案”的实质是犯罪分子自愿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它不受犯罪类型及量刑程度的限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构成自首。我国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并未对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也就是说,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均未被排除在可以成立自首的犯罪之外,所以行为人在实施过失犯罪之后,只要其行为符合自首成立的条件的,就应认定为自首。因此,在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在现场等候处理,只要其满足自首成立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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