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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禹帆一审被判死缓

123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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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至13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禹帆等30名被告系列案件。检察机关认为,王禹帆原是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涉嫌犯有19项罪名,其中涉嫌索取、收受贿赂1577.9877万,实得768.5万。王禹帆当庭否认自己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和绑架罪等。其他涉案嫌犯多否认涉黑指控,另外这一系列案件仍然有多人在逃。
  头部歪向左侧,斜着望向审判席,嘴角甚至挂着一丝笑意,昨日的王禹帆在法庭上大部分时间都保持这样的姿势。当法官宣布判处王禹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王禹帆的表情似乎比较轻松。本案的30名被告人中,除王禹帆外,张秀文和刘建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共19人被法院认定涉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当庭有包括王禹帆在内的多人表示要上诉。
  有医护人员随庭
  昨日一早,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外来了大量的旁听人员,进入宣判现场的旁听人员依然要接受检查。
  近8时许,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约百名被告人亲属坐在旁听席等候。与审判时不同的是,这次的旁听人员多数为被告人的家属,社会各界的旁听人员较少,法庭正中的旁听席有大量的空位。
  由于被告人张秀文患有痛风疾病,庭审中法院特意为他配备了轮椅。此外有个别被告人患有疾病,法院特意请了几名医护人员随庭。
  被告向家人艰难挥手
  8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随后30名法警带被告人上庭。在长长的被告人队伍中,张秀文坐在轮椅上,排在最前面,他的身后是刘建辉和许淼,二人推着张秀文的轮椅前行。
  被告人依次进入审判庭时,大多数都向右侧的旁听席望去,寻找着自己的亲属,有的被告人看到家人之后,似乎想打个招呼,有的人还想冲亲属招手示意,但是因为带着手铐,只能艰难地挥一下手。
  30名被告人全部到庭之后,王禹帆依然站在队伍的最右侧,左面依次是张秀文、刘建辉、许淼……
  宣判结果
  王禹帆增一项罪名
  “王禹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组织卖淫罪,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贪污罪,贩卖毒品罪,徇私枉法罪,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企业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读到这里,旁听席上有了轻微的说话声,而王禹帆的表情比较轻松,嘴角上扬,似乎露出了一丝笑意。
  王禹帆最终被认定犯有15项罪名,此前检察机关指控王禹帆犯有19项罪名,其中绑架罪、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没有最终认定,但是法院经审理认定王禹帆犯有非法拘禁罪,这是他新增加的一项罪名。
  两人被判无期
  张秀文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建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罚金2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许淼刑期总和58年
  被告人许淼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赌博罪……刑期总和竟然达到58年。法庭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一人免于刑罚
  在本案的判决中,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涉黑”犯罪团伙19人中,被告人杨树华因自首、认罪态度好,而被处以缓刑。除王禹帆、刘建辉、杨树华外,其余1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4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他性质犯罪中,除张秀文外,有3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5人被判处缓刑,1人被判处管制1年,1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多人当庭表示上诉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从王禹帆、张秀文、刘建辉、许淼等人开始,占半数以上被告人纷纷表示要上诉,一人表示“看情况吧”,其余表示不上诉。
  此后审判长宣布闭庭,30名被告人被依次带出法庭。大多数被告人都表情轻松,纷纷看向旁听席的家属,王禹帆向外走时,还回头看着,向旁听席招了招手,示意家属离开,而许淼走的时候也冲旁听席点了点头。
  案情总结
  认定19人涉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禹帆于1998年2月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年3月兼任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自2002年至2009年案发前,被告人王禹帆与被告人刘建辉、许淼相勾结,在被告人于桂兰、刘中英等人的积极参加下,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聚敛钱财,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王禹帆、刘建辉、许淼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外,王禹帆还伙同张秀文或单独索要、收受他人财物1573.9877万元,实得768.5万元,并伙同张秀文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240万元。被告人张秀文原任通化县公安局局长。被告人齐保忠、王振国、姜玲、于津国、马文成、陈华伟、李永根、朱文杰、刘成玉、刘宇参与或单独犯罪。
  根据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王禹帆、刘建辉、许淼、杨树华等19人涉黑。
  揭秘审判过程
  从受理到宣判
  不到一个月时间
  这次审判对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是一次不小的挑战。10月31日,本案起诉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审阅了62本卷宗,于11月11日至13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到11月24日依法宣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月。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抽调业务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法官担任案件的审判人员,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除了审判此案的法官之外,这次快速、顺利的审判还离不开多个小组的支持。在受理王禹帆等涉黑案件后,成立了王禹帆涉黑案件领导小组,下设审理组、押解组、处理突发事件组、警戒组、安检组、后勤保障组等多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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