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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赌博罪共犯怎么判刑?

123发布时间:2021年3月21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Tags: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赌博罪共犯怎么判刑

 宋伯南,大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在赌博犯罪当中,包括了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等。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关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区别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因此两罪的主观要件方面,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罪并不一定以营利为目的。在客观要件方面,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聚众赌博中对参赌人数及赌博资金大小有明确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的中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只要具备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就是;聚众赌博;;而开设赌场中对参赌人数及赌资大小没有规定。


  二、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


  在每一次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而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在赌场附近有专人望风,防止公安人员;抓赌;,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专人接送才能进入赌场参赌。赌场的经营者一般不参与赌博。


  三、聚众赌博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


  一般情况下,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而开设赌场的时间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即赌场在一定持续长的时间内连续、不间断地为赌博人员开放,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四、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而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五、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


  有时由参赌者自带;而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如以老虎机进行赌博的,老虎机就是由赌场经营者提供。



赌博罪共犯怎么判刑

  赌博罪共犯怎么判刑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会有疑问,相信大家阅读了下面的相关文章之后,大家对赌博罪共犯判刑都会有所了解。那么,针对赌博罪共犯怎么判刑的问题,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关于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赌博罪共犯需要以赌博罪定罪量刑


  在认定赌博罪共犯时必须注意两点:


  1、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换言之,赌博罪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不限于片面共犯。


  2、行为人必须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所谓直接帮助是指对于赌博犯罪的发生和发展来说,这种帮助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可有可无。依此认为,对于那些在赌场组织赌博行为,没有开设赌场,参与抽头分红的受雇人员,由于他们的帮助行为不具有直接促进作用,一般不应以赌博罪共犯处理。


  三、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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