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 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123发布时间:2023年5月4日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Tags: 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宋伯南律师,大连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犯罪也在不断的上升,但任何犯罪都会有一个追诉期,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


  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犯罪情节应处刑罚适用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经济犯罪的特征


  经济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外形表现,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内部结构的特征


  经济犯罪的内在结构特征,其内在结构有三个方面


  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 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


  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反刑事 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


  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


  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


  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 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


  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 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 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四,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使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受到牵连。


  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 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 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不断产生。


  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


  三、经济犯罪有哪些


  1、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经济犯罪罪名: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期标准的内容,由此可知,根据不同的犯罪主观条件客观条件等等,经济犯罪的构成不同,种类也就跟着不同,因此诉讼时效也会随着发生改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往往量刑与诈骗的金额以及犯案的情况是息息相关的,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衡量从重处罚的情节。那么,本文由为您介绍,关于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的内容,由此可知,集资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比较多,其中包括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大连经济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5050063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